买了烂尾楼的人如何维权
一、买了烂尾楼的人如何维权
若您购买了烂尾楼,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1)开发商逾期交付楼盘构成违约,购房者可根据购房合同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通常于中对此均有所规定;如延迟交房短期内,消费者可每日按逾期天数向开发商索赔;(2)若开发商逾期交付至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在消费者催促后三个月仍未交付,那么消费者便有权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但若开发商已债务缠身,那么解约往往非明智之举,鉴于开发商无力偿还退款,消费者恐将陷入钱房两失窘境。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烂尾楼怎么维权
购买到问题楼盘的客户可采取如下措施维护权益:(1). 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构成违约,客户有权依据合同规定索求相应违约金。
购房过程中往往会有关于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详细约定;若逾期事件较为短暂,客户即可根据逾期天数,逐日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2). 若开发商逾期交付时间超越合同约定或经过客户催促后三个月仍未交付房屋,客户可选择与开发商协商解约,并申请退回已付房款及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然而当开发商面临破产之虞时,通常并不主张立即解约。
即时解约后,开发商因缺乏偿债能力,无法退款,导致客户恐陷入房财两失之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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