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纠纷怎么做
一、烂尾楼纠纷怎么做
当您面临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部分楼盘陷入烂尾的困境时,请您保持冷静并耐心等待。
我们相信,只要开发商能够迅速筹集所需资金,妥善处理后续工程,那么这些烂尾楼盘便仍有复苏的可能。
在此过程中,我们建议您不要轻易决定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您仅能获得书面或欠款证明,与开发商的经济往来也将从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
在未来的法律程序中,债权债务关系的优先级往往会低于消费者权益保护。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保留手中的房产,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即使开发商最终破产,您依然有权依照相关规定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房产证申请手续。
毕竟,拥有实际产权总好过一无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纠纷怎么举证
遵循以下举证规则:1.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贯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起诉方需承担举证责任。
然而,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以及特定情形下,由于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可能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难以或者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身的观点,如果仍然按照常规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进行处理,无疑会对原告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从而影响到司法公正性。
因此,我们有必要针对此类情况制定相应的特别规定。
即将引发权利产生的个别法律要件事实交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去证明其并不存在,否则就应当推定该要件事实确实存在。
2. 当法律并未对此类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且依据其他相关司法解释也无法确定举证责任的归属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正义原则与诚实守信原则,结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来合理地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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