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一房二卖违约怎么办
一、卖方违约怎么办
在判定买卖合同关系中买受方是否享有法定权利时,应当参考以下和司法解释:
1.若购房者认为合同存在重大瑕疵,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主张、请求退还已付款项及其利息,同时要求赔偿损失,且赔偿额不得超逾其已支付房款的一倍。
2.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出台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明确指出,若存在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的情况,买受方可提出终止合同、退还已付款项及利息、要求损害赔偿,且额亦不应超出已支付房款的一倍。其中两条涉及的典型情形如下:
-签署后,卖方未经买方同意将该房产抵押给他人。
-购房合同签署后,卖方再次将该房产出售给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台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新房质量问题业主拒收怎么办
若建筑存在严重影响居住品质问题,可拒绝接受。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复;如房屋质量达不到协议规定的标准、无法修复或者修复后仍未达标,业主有权撤销房屋交易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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