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房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债转房一房二卖怎么办
依据《最高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若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现象,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落空的购房者,可主张、退还已付款项及利息、赔偿损失,且有权向开发商索取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面对此类情况,购房者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索赔或解除合同,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针对一房二卖行为,法律还设定了额外惩罚措施,即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购房者仍需保持高度警觉,妥善保管证据。《最高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下,因一房二卖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购房者,可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款项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有权向开发商索取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1)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却将房屋抵押给他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再次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开发商一房二卖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想要达到的目的,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者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并且对于一房二卖的情况,法律还规定了额外的惩罚,即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经支付的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
在实践中,对于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也应当时刻提高警惕,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一房二卖违约怎么办
1.按照中国最高院颁布的《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出现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实现目的等情形时,买方可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款项与利息,并获得卖方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一房二卖现象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卖方未经告知即将该房产抵押给他人;(2)签订合同后,卖方再次将该房产出售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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