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回迁房如何办理过户
一、民法典中回迁房如何办理过户
回迁房要办理过户的,需要当事人向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申请书、明等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回迁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遇到回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明确所遇到的问题通过诉讼能否解决,如果能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证据材料,自己或起诉或申请,在诉讼前应基本收集齐全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清单及复印件。向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诉讼的范围和法院管辖。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需事先约定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或发生纠纷后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的协议。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回迁房要办理过户登记的,需要当事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房屋产权证明、完税凭证、房屋转让材料等资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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