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电费水费写合同里吗?
一、租房电费写合同里吗?
关于住房出租期间归属问题的明确要求是,必须有承租方来支付各类水电费用。
租赁住房之初,必须对水、电表进行详细记录并确定底数,由双方共同确认后,将这些数字准确地记载于租住协议当中,以便于日后查验和核对。
待住房租赁期结束之时,即可分别予以结算,盈余者需归还给对方,不足者则需补充。
在协议中,我们建议如此规定表述:“在住房租赁时期,明确下列各项费用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也应由乙方负责承担到期未付款项的相关违约赔偿责任: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等,按照对应地区的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统一价格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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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三条
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到期没提前一个月说算违约吗
若租房合约过期未提前一个月向房东提出说明,假定双方已达成协议,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被判定为违约。
租客如欲解约离店,须先行告知房东。
在此基础上,如果租赁合同期限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了,根据现行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江阴规定中的相关原则来看,此情形可视为无定期租赁,据此当事人享有任意的权利,但需在合理期限内以合法合规的方式通知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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