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变质食品如何赔偿
售卖变质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主张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售卖变质食品是一种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了潜在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依法享有获得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如果消费者购买到变质食品,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食品实物等,并尽快与销售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如果消费者的健康因食用变质食品受到损害,还可以依法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总之,售卖变质食品是不可容忍的行为,消费者应当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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