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花盆砸伤什么承担举证责任
被花盆砸伤,一般由受害人承担对侵权行为、损害结果等方面的举证责任。
在被花盆砸伤的情况下,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首先,受害人需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即证明花盆是从特定的建筑物或场所坠落并砸伤了自己。这可能包括现场的证据、目击者的证言等。其次,要证明自己遭受了损害,如身体受伤的程度、医疗费用等相关证据。
此外,受害人还可能需要证明侵权人的过错。如果能够确定花盆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那么需要证明他们存在疏忽或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例如没有合理固定花盆、没有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维护等。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能会适用特殊的举证规则。例如,在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如果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可能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推定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存在过错,除非他们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在举证过程中,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至关重要。证据可以包括现场照片、视频、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同时,证人的证言也可能对案件的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受害人应当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和举证困难,受害人可以寻求专业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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