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克扣工资法律规定
无故克扣工资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是明确被禁止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的报酬,是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生活的基本保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发所克扣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
在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非常重要。同时,劳动者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总之,无故克扣工资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