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工伤赔偿
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受伤,单位一般是需要进行工伤赔偿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通常需要承担工伤责任。
工伤认定是关键的一步。受伤员工或其近亲属需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后,才能确定相应的赔偿待遇。
单位需要承担的工伤赔偿包括多个方面。例如,医疗费用,包括受伤后的治疗、康复等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即在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单位应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伤残补助金,如果员工因工伤导致残疾,根据伤残等级可获得相应的补助金;还有可能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当然,如果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部分赔偿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只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工伤赔偿责任都将由单位承担。
如果员工对工伤赔偿有异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受伤,单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进行工伤赔偿的。这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单位应尽的法律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处理工伤事宜,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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