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与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随意与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通常情形下,公司是不可以与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是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患病职工在医疗期内,享有一定的法律保障。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是能够依法与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患病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患病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也可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比如要提前通知工会,听取工会意见等。并且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总之,公司与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既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兼顾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管理。在具体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法律纠纷。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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