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行为能否认定为继续犯罪
重婚行为可以认定为继续犯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行为具有持续性和连贯性的特点,从行为人实施重婚行为开始,到其重婚状态结束,整个过程在时间上是持续的。
继续犯罪,也称为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重婚行为完全符合继续犯罪的特征。
在重婚的情况下,行为人在较长时间内维持着重婚的状态,这种状态的持续是一种不法状态的持续。虽然重婚行为可能在某个具体时间点实施了结婚的行为,但后续的重婚关系的持续存在也是犯罪的一部分。
从法律规定来看,重婚罪强调的是婚姻关系的重合和持续存在。只要重婚状态没有消除,就意味着犯罪行为仍在继续。例如,行为人在与原配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并共同生活,这种共同生活的状态就是重婚行为的持续。
认定重婚行为为继续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明确了对重婚罪的追诉时效的计算。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重婚行为开始之时计算,这有利于对重婚犯罪的有效追诉。另一方面,它强调了对重婚状态的持续打击,保护合法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总之,重婚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继续犯罪,以准确界定其性质和法律后果,维护社会的婚姻秩序和法律尊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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