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
未休年假的工资通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其中,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天)进行折算。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12 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或者支付的标准不符合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者依法享有年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这一权利得以实现,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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