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试用期规定辞职给钱么
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内,双方都有权利对彼此进行考察和评估。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不适合该工作或者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自己的预期不符,有权选择辞职。而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里的劳动报酬应当是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成果来计算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者克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如果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而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已经提供劳动的相应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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