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应该做什么
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劳动者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确认通知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和福利待遇;要求出具离职证明;考虑是否申请劳动仲裁。
当劳动者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首先要做的是仔细确认通知书的内容。查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对通知书的合法性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劳动者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办理工作交接。这包括将自己手头的工作、文件、资料等妥善移交给指定的人员,并确保交接过程的清晰和完整。在交接过程中,最好能够形成书面的交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结算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奖金、年假工资等。公司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款项。
离职证明也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要求公司出具的重要文件。离职证明是劳动者向下一份工作单位证明自己工作经历和离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公司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
最后,劳动者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考虑是否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认为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合理之处,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决定是否申请仲裁时,劳动者应当充分考虑自己的证据和诉求,以及仲裁可能带来的结果和风险。
总之,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劳动者应当保持冷静,理性对待,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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