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休假不休怎么补贴
工休假不休的补贴标准,一般是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的,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如果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补贴。
具体来说,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总之,工休假不休的补贴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职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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