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权委托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区别
一、全权委托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区别
全权委托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1. 委托与租赁关系性质方面。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是一种直接的租赁关系。而全权委托租赁合同中,存在委托关系,一方委托另一方处理租赁相关事务,受托人可能以委托人名义开展租赁相关活动。
2. 权利义务范围方面。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主要的权利是使用租赁物和获得收益,义务是支付租金等。出租人则要提供符合约定的租赁物。全权委托租赁合同中,受托人被赋予广泛的权利处理租赁事务,如代为签订租赁合同、代收租金、管理租赁物等,同时也负有按照委托人要求尽职办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则要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等。
3. 合同主体责任方面。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和出租人承担合同中各自约定的直接责任。全权委托租赁合同里,受托人在委托范围内行事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但受托人存在过错时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合同可以口头合同吗
租赁合同可以是口头合同。
在法律上,合同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合同。对于租赁合同,虽然口头形式是被允许的,但存在一定风险。
一方面,口头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由于没有书面证据,很难确切证明合同的具体内容,例如租赁期限、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租赁物的使用范围等关键条款。另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可以随时,但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所以,尽管口头租赁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为避免纠纷,建议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三、租赁合同算什么合同
租赁合同是一种有名合同。
从性质上来说,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需承担一定的义务。例如要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二)承租人也有相应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并且承租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三)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一般租赁期限不能过长,超过一定期限的部分无效。同时,租赁合同还具有诺成性、双务性等合同的一般特性。总之,租赁合同在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对于规范租赁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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