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签署什么合同
一、融资租赁签署什么合同
在融资租赁业务中主要签署两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
1. 这是融资租赁交易的核心合同。它明确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约定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和金额等重要条款。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 合同中会涉及租赁物的交付、维修、保养责任的界定。一般情况下,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但也可根据双方协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二)买卖合同
1. 这是由出租人和出卖人(租赁物的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用于确定租赁物的购买事宜,包括租赁物的规格、型号、价格、交货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2. 该合同的签订与融资租赁合同密切相关,因为出租人的购买行为是基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且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往往依赖于买卖合同中租赁物的顺利交付等条款的实现。
二、租赁合同备案在哪备案
租赁合同备案一般在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在城市里,通常是房屋所在地的住建局或者其下属的管理部门负责租赁合同备案相关事宜。办理备案时,需要租赁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一般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双方明(如身份证)、明等材料。这些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租赁合同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后的租赁合同在处理一些租赁纠纷或者涉及租赁相关权益时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
三、租赁合同主体的认定
租赁合同主体的认定主要从以下方面考量。
(一)出租方的认定
1. 所有权人。一般情况下,财产的所有权人有权将自己的财产出租,是当然的出租方主体。例如房屋的所有者可以把给他人居住或用于商业经营。
2. 合法占有人。经所有权人授权或基于法定事由合法占有财产的人也可成为出租方。比如,房屋的承租人经所有权人同意后将房屋转租,该承租人在转租关系中就是出租方。
(二)承租方的认定
1. 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承租方,其可以为了居住、办公等目的租赁房屋或其他物品。
2.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法人如企业为了办公场所租赁写字楼,非法人组织如为了经营活动租赁设备等。承租方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承担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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