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解除租赁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
1. 协商解除。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双方达成的合意后,租赁合同解除。
2. 约定解除。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一方或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约定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达到一定期限,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租赁物的维修保养,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等。
3. 法定解除。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租赁房屋因自然灾害被摧毁,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承租人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催告后仍不支付。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况。
二、租赁合同怎么签最划算的
要签订最划算的租赁合同,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租赁物信息。详细列出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现状等,避免日后产生争议。例如租赁房屋要明确具体地址、面积、房间布局和配套设施等情况。
2. 租赁期限约定。根据自身需求合理确定租赁时长,过长或过短都可能带来不便或经济损失。同时要约定好提前解约的条件与责任承担。
3. 租金条款。租金金额应合理,要明确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时间(每月几号前支付等),并且考虑是否有租金递增条款及其递增幅度。
4. 维修责任划分。明确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由哪一方负责,一般正常损耗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人为损坏则由承租方承担。
5. 权利义务界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且无权利瑕疵,承租方要按约定使用租赁物、按时支付租金并不得擅自转租等。
三、租赁与合同区别在哪
租赁是一种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载体。
从概念上讲,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它主要围绕着特定的租赁物展开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合同则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种类繁多,租赁只是其中一种类型,除租赁外还有、等。
从内容构成上看,租赁合同的内容通常包含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而合同的内容取决于双方要设立、变更或终止的具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同类型合同内容差异较大。
在法律适用方面,租赁合同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关于租赁合同的专门规定,而合同则需根据其具体类型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特殊规定则适用合同编的总则部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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