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呢(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死刑执行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人民法院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作出裁定:1、执行前发现判断可能有错。2、犯罪分子在行刑前吐露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能需要改判。3、犯罪人怀孕。
哪些情况可以暂缓执行死刑?
死刑执行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人民法院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执行前发现判断可能有错误的。
犯罪分子在行刑前自曝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能需要改判。
犯罪人怀孕的。
暂停执行死刑的,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书面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并由院长发布暂停执行死刑的命令。经审查核实,原判决正确的,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
如果发现犯罪分子确实是孕妇,应当依法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复核。死刑交付执行前,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到场监督。
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谁?
******判处批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执行令由******主席发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自******日起立即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裁定执行。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执行令后,应当在七日内以枪决、注射等方式执行死刑。
死刑可以在执行场所执行,也可以在指定的拘留场所执行。刑罚地点不得靠近繁华地段、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死刑是通过枪决或注射死刑执行的。人民法院具备枪决条件执行死刑的,应当移交司法警察执行;不具备枪决条件的,应当移送司法警察执行。不具备执行条件的,可以移交武警部队执行。公安机关负责死刑执行过程中的警惕。死刑采用注射执行的,应当在指定的执行场所或者看守所执行。如果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方式执行死刑,必须事先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如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进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闲置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有针对性的解答,并尽量讲解大概情况,避免信息不完整。**不顺利,答案错误。祝您成功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制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