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租赁合同谁有利
一、没签租赁合同谁有利
在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判定哪一方有利,需要从不同方面分析。
(一)从租金支付与使用角度
1. 如果承租方已经支付租金且实际使用房屋或租赁物,在一定程度上承租方有优势。因为其已经履行部分主要义务且实际占有使用,出租方若要无故驱逐可能面临一定法律风险。
2. 若承租方未支付租金就使用,出租方相对有利。出租方可以以未形成合法租赁关系为由,要求承租方搬离,并且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使用期间的合理费用。
(二)从证据与权利主张角度
1. 若一方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租赁关系存在,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注明是租金)、证言等,持有证据的一方更有利。例如承租方有转账记录表明支付租金,在纠纷中可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2. 若双方均无有力证据,双方都会面临风险,因为在发生争议时难以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如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等都无法明确,这对双方后续主张权益都不利。
二、哪些房租租赁合同无效
以下几种情况房租租赁合同可能无效:
1. 主体不适格。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如果出租方或承租方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所订立的租赁合同自始无效。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比如为了逃避债务虚假订立租赁合同,并非真实的租赁意图。
3. 违反强制性规定。例如租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用于出租,这种情况下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再如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临时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后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无效。
4. 违背公序良俗的租赁合同无效。例如将用于非法活动的,这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三、办租赁合同费用谁出
租赁合同的办理费用由谁出,主要依据双方的约定。
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办理合同相关费用由哪一方承担,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写明由承租方承担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等手续的费用,那承租方就得承担相应费用;若约定由出租方承担,就由出租方支付。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在一些商业租赁中,可能会倾向于由承租方承担更多的手续办理费用,因为承租方往往是需求方且在租赁过程中会从租赁物获取更多利益;但在普通住宅租赁中,如果是常规的租赁合同签订等手续费用,通常由出租方承担,不过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担,比如因承租方特殊需求增加的额外办理费用可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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