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如何去处理
一、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如何去处理
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的情况,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原则进行处理:
其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原对新的房屋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有权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直至租赁期限届满。新的房屋所有人不能以自己成为所有权人为由,要求承租人提前搬离。
其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若出租人未履行通知义务,损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依法主张相应赔偿。
其三,若新的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就租赁相关事宜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由相关机构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对房屋租赁面积有异议要如何处理
当对房屋租赁面积有异议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是查阅租赁合同约定。仔细查看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面积是否有明确约定及相关争议解决条款。若合同中有详细的面积说明及处理争议的方法,应按合同执行。
二是重新测量核实。可以聘请专业的测绘机构,对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精确测量。专业测绘机构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设备,其测量结果相对客观、准确。
三是协商解决。将测量结果与出租方进行沟通协商,理性地阐述己方观点和依据,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面积异议问题,比如协商调整租金或重新确定租赁范围等。
四是寻求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测绘报告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仲裁机构或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
三、怎么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办理自建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通常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其一,准备材料。出租方需提供、自建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能证明房屋权属的材料;承租方需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其二,提出申请。出租方和承租方需一同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务服务窗口,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如实申报租赁信息,包括租赁双方基本信息、房屋具体情况、租赁期限、租金等内容。
其三,审核查验。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能会实地查看房屋状况。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一般会予以受理。
其四,登记备案。经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可提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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