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领吗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一种约定,明确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那么,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领吗?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劳动合同只需要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并保存好备查即可,无需去劳动局领取。当然,如果劳动者需要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其签订和履行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存在违法规定,或者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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