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结束叫辞职吗
劳动合同结束不一定就是辞职,还可能是解除、终止等方式。所以劳动合同结束不仅仅限于辞职,还包括解除、终止等方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方式来解决劳动合同结束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经过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继续使用劳动者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使用劳动者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劳动合同终止。”
此外,劳动合同还可能因为以下原因结束:
一、解除:即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经协商一致后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患病或者非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终止:即劳动合同因为某种原因自动终止,例如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并且经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协议终止劳动合同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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