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
一、工作量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
首先呢,我们得清楚,劳动合同和用工合同虽然看上去差不多,但它们的法律性质可是完全不一样哦!劳动合同就是用来确定你和雇主之间的工作关系的基础,这个就相当于是《劳动法》的一部分;而用工合同呢,它主要是用来建立民事或经济法律关系的,也就涉及到了民法、经济法这些领域啦。
然后呢,这两种合同对于合同主体的要求也是有所区别的。
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你,也就是劳动者,另一方则是雇主,也就是用人单位;但是用工合同就没那么严格了,它的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人,甚至是公民和法人的组合,所以说,用工合同对于主体并没有特别的限制。
再来说说合同主体的地位问题吧。
当你签下劳动合同时,你就成为了雇主的一份子,你们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上下级那样,具有很强的从属性;用工合同的主体之间并没有这种从属关系,他们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个体,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来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合同的具体内容吧。
劳动合同里面,雇主需要为你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劳动保护设备,这是他们的责任;但是用工合同就不用这么麻烦了,它不需要规定这些内容。
最后,我们来聊聊确定报酬的方式吧。
在劳动合同里,雇主会根据你的工作量、工作质量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来给你发工资,还有各种福利待遇等等,这其实就是按劳分配的原则嘛;而用工合同里的劳务价格,那就是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来支付的。
《》第十条
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能签一年半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问题,值得强调的是,我国现行立法当中并未对此设定具体期限。
有关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长短,应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达成共识为依据。
事实上,劳动合同签署一年的情况确实常见。
劳动合同作为发生时,劳资双方所能提供的最为直接且有效的法律证据,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在处理某些涉及的案件中,我们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劳动者手中缺乏劳动合同,导致他们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时被拒绝。
有的企业甚至会在合同签订之后,将其中的两份合同全部收回。
如此一来,当争议出现时,劳动者手中没有合同作为依据,用人单位便可能矢口否认曾与其订立过相关协议。
三、劳动合同押押金合法吗
在签订时,各用人机构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诸如抵押金、抵押物、、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
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暂时扣留劳动者相关证件或者要求缴纳押金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利予以坚决抵制。
若用人单位仍坚持扣押劳动者证件并要求提供担保的,则应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勒令其限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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