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单位不给员工违法吗
一、劳动合同单位不给员工违法吗
在劳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都应该持有该劳动合同的一式两份复制文本,否则,作为劳动者必须立即主动地和企业的人事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以明确并请求获取属于自己的劳动合同书。
假如企业拒绝将相关副本交付予劳动者本人,那就建议相应地向劳动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委员会进行即时反映并依法处理。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确立就业关系的过程中是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
一旦已经形成事实的劳动雇佣关系,但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劳资各方有义务在开工之日的最短时间期限内(即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署过程。
《》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和第三方签的合同,用人单位要辞退怎么办
当劳动者在签订了后遭遇解雇的情况下,他们有权依法向原用人单位请求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金额需遵循相关合同条款加以确定。
所谓“第三方合同”,其含义在于员工在加入某家企业工作之际,并非直接与该企业签署劳动合同,而是透过企业外部承包的人力资源公司(亦即第三方机构)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些员工实质上是性质,无法享有与正式职工同等之权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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