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写薪资有什么风险
一、不写薪资有什么风险
未明确规定薪资的劳动合同为雇主与受雇者制造了多样化的风险境地,具体表现如下:雇主可能拒绝履行支付薪酬的义务。
若劳动合同缺乏关于薪资的确切规定,雇主便可凭借各式各样的理由来拒绝履行工资支付义务,使得受雇者无法获取应有报酬。
口头协议存在无法被法律承认的风险。
尽管存在口头薪资协议,但若是未能在此类劳动合同中有迹可循,此类口头协议很有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
用及社会保险缴纳受到影响。
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资基数直接关系到加班费用的计算以及社会保险缴纳的数额,这对于受雇者未来的福利待遇具有深远影响。
停工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
倘若企业由于非员工因素而停工,则应当按照原有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
奖金发放问题。
部分企业可能并未严格遵循将奖金明确纳入工资范畴的规定,从而导致员工无法确保能够获得应得的奖金。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关于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之异同,其显著的差异性主要集中在法定定义及其适用领域、合同主体资质以及主体身份地位、具体合同条款以及报酬核定机制、社会保险保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负担等多个关键要点之上。
接下来将对这些明显区别展开细致阐述。
首先,从法律性质层面来看,劳动合同属于规所规范的范畴,其主要功能在于明确的存在;而劳务合同则隶属于民法或者经济法的管辖范围,旨在构建民事或者经济法律关系。
就合同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签署双方中,其中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另一方则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签约主体则可以涵盖公民、法人甚至是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合作关系。
再者,在合同地位上,一旦劳动合同正式生效,劳动者即成为用人单位的一份子,两者之间形成了从属关系;相比之下,劳务合同的双方则是相互独立且平等的法律主体。
在合同条款方面,劳动合同更加强调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安全保障;而劳务合同并未对此提出特别要求。
最后,在报酬核定机制上,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体现出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其数额大小取决于劳动者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则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至于社会保险保障和法律责任负担,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劳务合同则往往不会涉及到这一问题。
除此之外,若违反劳动合同,可能需要承担;但如果违反劳务合同,则可能面临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于纠纷处理途径,可通过机构或者进行解决;而劳务合同纠纷则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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