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签订劳动合同时需遵循如下原则:合法、公正、平等自愿、诚信和协商一致。
其中,公正的含义是,劳动合同的制定应当兼顾双方利益,确保合理平衡;平等自愿则是强调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的法律地位相等,意愿自由表达且协商一致;诚信是指在签订过程中,双方都应诚实守信,不隐瞒或欺骗对方;协商一致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双方就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达成共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这也是合法性的体现。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怎么成立的
1. 用人单位若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以下几种状况下,劳动关系仍然成立:
(1)双方均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参加其安排并获取薪酬的劳动;
(3)劳动者完成的劳动系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 另外,以下几种证据也可以作为判断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参考依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表;
(2)工作证、服务证等明文件;
(3)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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