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离职工资怎么结算
一、劳动合同期满离职工资怎么结算
当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无论是作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若其中一方表达出不愿意再续约的意愿,那么用人单位有责任一次性的全额结算并支付所有未支付的工资给对方。
而若由用人单位首先发起不再续签决定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亦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明文规定,任何一方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都必须在这个关键时刻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所有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60岁以后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60周岁之后不适宜签署劳动合同,因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会失去劳动权利。
届时,可以与雇主签订。
该合同是以提供劳务为内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的民事合意。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