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区别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区别
对于劳动法规方面的认识,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之间存在明显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两部法律的正式称呼有所不同,前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而后者则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它们同属于法律范畴,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企业及劳动者对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有限,往往会将劳动法简单地称之为“劳动法”,而将劳动合同法误认为是新的“劳动法”。
两部法律的立法背景也大相径庭。
劳动法诞生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阶段,当时劳动关系呈现出较为紧张的态势;相比之下,劳动合同法则是在我国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劳动关系日益紧张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法律。
再次,两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并不完全一致。
劳动法的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其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并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制度,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依据宪法制定了这部法律,这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则更注重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两部法律所调整的对象也存在显著差别。
劳动法是关于调整劳动关系及其紧密相连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劳动合同法则是作为法律部门的劳动合同法,专门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二、1个学校干了四年能转成吗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服务满十年方可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约。
如若用人单位遭遇合并、分立等种种变化时,原有劳动合同依然保持其法律效力不变,劳动合同之责任与义务则交由继承其权益的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此种情形亦可视为“同一用人单位”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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