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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3-01)普法百科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来说,该条规定主要涉及以下要点:

(一)违法解除或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若在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未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就构成违法。例如,在劳动者不存在过错且无法定解除事由时,用人单位擅自。

(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需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条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惩罚。

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哪些

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无“临时工”这一法律概念,与之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关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工作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样需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包括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等。

总之,所谓“临时工”应根据具体用工形式适用相应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都受法律约束和保障。

三、月薪8000劳动合同却写2000怎么办

这种情况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且对劳动者权益存在潜在风险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可与单位友好沟通,指出劳动合同中工资约定与实际不符的问题,要求单位按照实际月薪8000元的标准重新签订或修订劳动合同。协商解决既能保障劳动者权益,也有利于维持与单位的良好关系。

(二)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要注意保留能证明实际工资为8000元的证据,如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工资条、单位发放工资的相关通知或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至关重要。

(三)申请或提起诉讼。若用人单位拒绝更正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实际工资支付工资差额,并补正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条款。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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