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
一、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
1.用人单位在用工满一年后需补签劳动合同,因时效为一年;过时则劳动者丧失胜诉权。
2.建议将补签劳动合同日期设定为首次工作日起始日,以便明确责任关系。
若未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需支付双倍薪资且不得随意解雇员工。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忘记给员工签劳动合同了怎么办
忘了和员工签合同这种事嘛,别急,没过一个月就赶紧去补签吧!如果已经过了一个月但是还不到一年的话呢,你得每个月给他们多付点钱哦,就是啦!不过要是这合同都已经满一年了的话,那就当作是和你签了一份没有固定时间的劳动合同咯,从那时候开始你也得每个月给他们额外的工资。
当然啦,给了双倍工资的话最多也只能给你发11个月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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