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合法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补签劳务合同
一、补签劳动合同合法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补签
A. 用人单位在未满一年期间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后到一年内,如果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B. 用人单位在已满一年但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若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从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同时,这也被视为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必须立即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赔偿规定
当我们的劳动合同快结束时,如果老板不想再跟你签新合约了,他们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来给你一些经济上的赔偿哦!这个赔偿的计算方法就是看你在这家干了多久,每干满一年就能拿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
比如说,你在这里已经工作了6个月但还没到一年,那你也能得到一个月的工资。
要是你只干了不到6个月呢,那就能拿到半个月的工资啦。
但是,如果是你自己不想再续约的话,那就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了:首先,如果老板打算降低你现在的工作待遇,让你觉得不划算,那他就得给你赔偿金;
如果老板还是保持原来的工作待遇,而你觉得不满意不想续约的话,那老板就不用给你赔偿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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