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如何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如何赔偿
关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能续订的补偿问题,具体裁量应依据具体情形予以判断。
若因雇主方不愿续约导致,则雇主应按雇员的工龄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反之,若是由于员工个人原因不合意续签,则无需承担相关责任,且补偿问题届时亦可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妥善解决。
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能续订的补偿事宜,其裁量应基于实际情况慎重决定。
若属雇主方不愿续约的情形,雇主需依照雇员的工龄给予相应月薪作为补偿;反之,若是由于员工个人原因不合意续签,则无须负担相关责任。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关于不续签劳动合同且未提前通知的情况,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提前通知劳动者有关不再续签的决定,但是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务必于七个工作日内开具明确的解除或终止的有效证明文件。
在此基础上,劳动者可凭借此份有效证明文件,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从而获取相应的失业保障金。
若用人单位未能如期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则应被视为劳动合同仍在持续履行中,因此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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