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签署的问题
一、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签署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那就得签个劳动合同啦。
所以呢,这个劳动合同的期限里是包含试用期滴。
你看,咱们劳动行政部门为了方便大家,还特意出了一份《合同书》的范本,里面就明确写着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合同期限内的试用期哦。
就算没签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里给劳动者带来了损失,用人单位也是要负责赔偿的哟!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试用期和提出怎么办
请参阅以下详细步骤以了解员工能否顺利进行:首先,您需要提前三天提交正式离职申请;之后,确保与同仁完成工作上的细致移交,包括相关工器具及物品;紧接着,前往贵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薪水结算;最后,贵司将向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且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协助您完成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妥善转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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