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一定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一定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结束时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合同到期时公司应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但若双方协定继续签合同或因员工主动或同意续约等原因,公司可不必支付补偿金。
假如公司既没跟员工续签又没给予补偿金,那么员工可向委申请仲裁,索要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是怎样的
如果雇主在法律规定外随意终止了你的劳动合同,那他就得按照两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付给你哦!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这家公司待了一年,那么他们就得给你两个月的薪水作为赔偿呢。
而如果你已经干了超过六个月但还不到一整年的话,我们就可以算做是一年来算;要是你只干了不到半年,那他们也得给你一个月的薪水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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