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文不代表征地合法吗
一、批文不代表征地合法吗
当然了,有了征地批文不等于征地就是合法的。
批文只是征地的一部分条件,还得看其他因素。
首先是批文有效吗,一般都有时效的比如说我们中国的规定,最多只能用两年。
过了时间还没用或者没给人家补偿安置好的话,批文就算作废。
然后是审批权限对不对,政府机关要有资格管才行,不然批文也算无效的。
还有补偿跟安置征地就得补偿,还要安置妥当。
要是补偿不到位,安置方案没落实,那征地肯定也就违法了。
最后讲的是程序过不过关,征地要按规矩来,比如先通知、再公示、开听证会、跟被占地的人商量等等,少了哪一步都不行。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二、无征地公告征地合法吗
没发公告就用地,肯定不行。
我们国家规定,用地得有规矩,有步骤,不能随便就来。
发布公告就是这么重要的一步。
公告就是让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了解用地的详情,包括用在哪儿,怎么补偿,怎么安置等等。
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利益,给你们知情权和参与权。
依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相配套的,都明确规定了,用地之前一定要发公告。
这个公告里要告诉大家的东西很多,比如谁批准的,什么时候批准的,批准用来干。
还有你的地是哪儿的,多大面积,属于哪种类型。
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法也得说清楚。
还要告诉大家什么时候去办补偿登记,地上的东西和农作物怎么补偿,怎么支付。
农民怎么安置,具体措施是什么。
如果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没发公告就用地,那就是违规操作,你们可以拒绝,还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向上一级行政部门反映问题、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没有公告的用地,不仅不合规,甚至可能是行政违法行为,你们有权要求纠正,并得到相应的。
三、征地井怎么处理
估价水井:得先摸清水井值多少钱,看哪些因素影响。
这可能要考虑井是手动还是机器挖的、深浅如何、花了多少银子、用了多久、水质样、能出多少水,还有它对地主有多重要等等。
谈好赔偿:根据估价,政府或者征地的一方会给出个赔偿方案,可能是直接给钱,也可能是搬家或者换个地方取水之类的。
签合同:地主或者用水的人跟征地的一方商量好了赔偿方案,就可以签个正式的合同,把额、怎么付、什么时候付这些都说清楚。
给钱:按照合同上说的时间和方法,征地的一方要把赔偿金给到地主或者用水的人。
井怎么办:合同里可能会规定这个井该怎么处理。
如果是要填埋的话,要注意安全,别污染环境;要是留着,那就要让大家知道谁来负责保养。
保存证据:地主或者用水的人得把所有有关的文件,比如评估报告、赔偿协议等等,留下来,万一以后有问题需要解决的时候用得着。
觉得赔少了或者吃亏了,还可以走法律程序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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