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的,怎么赔偿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给予赔偿,具体如下:
(一)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孕妇在单位工作三年,单位违法,应支付六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孕妇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用人单位拒绝的,孕妇可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并继续履行合同。总之,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孕妇劳动合同的赔偿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确定。
二、劳动者是否可以提起协商
劳动者可以提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相关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当然有权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因素进行考虑,若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如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内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由劳动者主动提出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
三、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形。包括在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劳动者无过错,但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解除的情形。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三)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当用人单位依照企业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时,可按法定程序进行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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