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金怎样计算
一、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金怎样计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的计算需分情况讨论:
(一)用人单位不续签。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例如,工作3年,就支付3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二)劳动者不续签。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同上述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
需注意,经济补偿金有一定的上限和下限规定。高收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有最高限制,不能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二、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签是否赔偿
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需分情况讨论: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工资待遇是每月5000元,用人单位提出以每月6000元续订合同,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不愿续签,此时单位不用赔偿。
(二)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岗位是管理岗,续订时单位安排为普通员工岗,劳动者不同意,单位就需赔偿。
(三)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主动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同样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哪些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情况,需分情形来看: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同样按照上述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执行。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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