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具有用人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一些大型企业在各地设立的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自行招聘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此时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用人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应当由总公司来签订。比如某些新设立还未完成登记手续的分公司,其用工行为需由总公司负责。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有则可以,无则需由总公司签订。
二、分公司是否可以签到劳动合同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即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独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各项义务。
(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其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若需要用工,应当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相关的法律责任也由总公司承担。
在实践中,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审查分公司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后续发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
三、分公司会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相应的律责任,比如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员工的直接与该分公司建立。
(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此时分公司不能独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应由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关系是与总公司建立的,相关劳动法律责任也由总公司承担。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即便分公司无主体资格,经总公司授权,也可能以总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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