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会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会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情况需根据分公司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来判断:
- 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劳动纠纷发生时,分公司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参与相关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 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此时分公司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能独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应由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归属于总公司,相关劳动权利和义务也由总公司承担。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具备独立的用人主体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社会》等相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社会保险就包括、、、保险和,也就是俗称的“五险”。方面,国务院《》也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需要。五险一金对于劳动者的养老、医疗、住房等基本生活需求及应对失业、工伤等风险提供了重要保障。如果用人单位不缴纳,会使劳动者在面临相关情况时无法获得相应保障和补偿。
(三)违反规定有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若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劳动行政部门等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面临罚款等处罚,劳动者也可依法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三、工作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若工作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从以下方面维护自身权益:
(一)主张差额。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需注意,该主张存在一年的时效限制。
(二)视为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三)可要求补缴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若未缴纳,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劳动者应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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