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会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会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相应的律责任,比如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员工的直接与该分公司建立。
(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此时分公司不能独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应由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关系是与总公司建立的,相关劳动法律责任也由总公司承担。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即便分公司无主体资格,经总公司授权,也可能以总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分公司总经理与谁签劳动合同
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 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总经理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取得相关证照的分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包括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2. 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此时分公司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分公司总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的由总公司承担,其用人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归属于总公司,所以由总公司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更为合适。
在实践中,还需结合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关于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安排来综合判断。如果总公司有特别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也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执行,但不得违反的强制性规定。
三、分公司会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方面,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那么它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独立的用人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支付员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
另一方面,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它就不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此时,分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应当由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的劳动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担。
在实际操作中,即使分公司有独立主体资格,其在经济上可能仍受总公司控制和管理。所以,在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也应关注总公司的相关情况,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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