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够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能够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如果分公司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其具备独立的经营资格和用工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
- 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若分公司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它不具有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应由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的劳动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担。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也可以代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中的用人单位仍应注明是总公司。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有营业执照,有无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
二、分公司可以不可以签到劳动合同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类分公司属于《》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独立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其有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的经营资格和用工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其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 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类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要招用劳动者,应当由总公司出面签订劳动合同。若分公司擅自签订,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有营业执照。有营业执照则可以签订,无营业执照则不能独立签订,需由总公司进行。
三、公司只签一份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公司只签一份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一)与公司协商。劳动者可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指出公司此行为不符合法律要求,要求公司再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自己,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保障自身权益。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到投诉后会展开调查,若查实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公司改正,并可能对公司作出相应处罚。
(三)申请。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未能令劳动者满意,劳动者可向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及公司只签一份劳动合同的事实。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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