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样办
一、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样办
遇到干了活不给钱且未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收集证据。尽量收集能证明存在以及工作事实的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工作成果记录、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的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二)与用人单位协商。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要求其支付劳动报酬,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记录,若协商成功解决问题最佳。
(三)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时,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同时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对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计算周期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为止。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二倍工资。
此外,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主张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时,劳动者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新成立分员工劳动合同和哪方签
新成立分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需根据分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或者登记证书。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能够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所以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员工的权益能得到保障。
(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此时分公司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能独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在此种情形下,分公司的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能够对员工的劳动关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是关于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样办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