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离职条款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离职的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员工主动离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若劳动者存在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此外,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等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离职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员工主动离职:
1. 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
1.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2. 过错性辞退。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 无过错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还有经济性裁员等特殊离职情形,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三、离职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中关于离职主要有以下规定:
劳动者主动离职方面:(一)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辞退方面:若劳动者存在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等法定情形下,也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方面: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依照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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