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益,避免因终止劳动合同影响其后续的诊断和治疗。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对于这类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受损的劳动者,单位应给予相应保障,不能随意终止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需要单位给予一定时间的保障,以便其恢复健康。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这种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可能会使劳动者面临生活困难等问题,所以法律予以限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分不同情形,通知时间有所不同:
-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无需提前通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解除。
- 法定情形需提前通知。若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因法定事由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
- 用人单位裁员。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总之,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需分情况讨论: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例如,原工资为每月5000元,用人单位提出以每月6000元续订合同,但劳动者拒绝,此时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原岗位为技术主管,续订时单位欲将其调为普通技术员,劳动者不同意,单位就需支付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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