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要去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一、劳动合同是否要去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劳动合同并非必须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形判断。
从法律层面来看,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主要是双方协商一致,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且合同内容符合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生效,并不以备案为生效前提。
不过,在某些特殊行业或地区,出于行政管理、统计等目的,可能会要求用人单位将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备案。例如,一些地方劳动部门为了更好地掌握劳动力市场情况、监督企业用工行为等,会要求企业报送劳动合同签订信息。
对于企业而言,即使当地没有强制备案要求,进行备案也有一定益处,如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备案的劳动合同可作为有力证据。但总体而言,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无需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入职日期是不是一定要和劳动合同的日期一致
入职日期不一定要和劳动合同的日期一致。以下为你具体分析:
(一)概念不同。入职日期是指劳动者实际到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时间,是实际提供劳动的起始点。而劳动合同日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合同生效起止时间,侧重于合同的存续期间。
(二)存在合理差异情况。在实际中,可能会出现先入职后签合同的情况。比如,劳动者因紧急工作需求提前到岗开始工作,但由于一些手续或流程原因,双方稍后才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入职日期早于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也可能存在先签合同后入职的情况,例如一些单位提前与特定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未来某个时间入职,这时劳动合同日期在前,入职日期在后。
总之,入职日期和劳动合同日期并无强制要求必须一致,两者在不同情形下可能存在合理差异。
三、自定劳动合同需要审批吗,怎么规定
公司自定劳动合同通常不需要审批,但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从法律层面看,劳动合同的订立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只要内容涵盖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且不存在违法违规条款,就是有效的。
在程序上,虽然不需要经过特定的审批机关审批,但在与劳动者签订前,应向劳动者充分说明合同内容,尤其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劳动者有权提出疑问和意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再签订。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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