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终止的。具体情形如下: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时,自然终止。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已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企业破产后,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合同随之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此时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失或不再继续经营,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注意的是,除上述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还要补偿吗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需分情况讨论: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工资为每月5000元,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提出以每月6000元工资续订合同,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不同意续订,此时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二)除上述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降低了原工资待遇,或者改变了工作地点等重要合同条件,导致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直接决定不续订合同的,都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需分不同情形来看: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工资待遇不变甚至有所提升,劳动者却不愿续签,这种情况下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者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三)若劳动者存在《》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否则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以上是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