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情况下,虽然合同订立时间早于用工时间,但劳动关系的建立仍以实际用工为准。
总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订立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未按时订立合同而产生法律风险和纠纷。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双方的自主意愿,只要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即可。
(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长期为用人单位服务,双方已形成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此规定旨在保护特定情况下接近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就业稳定。
(四)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解除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样可以促使用人单位合理评估劳动者工作表现,同时保障符合条件劳动者的长期就业权益。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会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是考虑到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具有灵活性、短期性等特点。
一方面,非全日制用工通常工作时间较短,工作内容相对简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能会增加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利于这种灵活用工形式的发展。例如,一些兼职的保洁员、小时工等,工作时间不固定,若要求订立书面合同,操作起来较为繁琐。
另一方面,口头协议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双方可以口头约定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关键事项。当然,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订立书面合同。总之,非全日制用工双方既可以选择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也可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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