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告知什么内容
一、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告知什么内容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告知劳动者以下内容:
(一)变更的理由。例如企业因生产经营调整、技术革新等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应向劳动者详细说明具体情况,让劳动者了解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变更的具体内容。明确告知劳动者哪些条款将发生变更,如工作岗位从原岗位调整到新岗位,工作时间从标准工时制变更为不定时工作制等,需清晰、准确地阐述变更的细节。
(三)变更对劳动者的影响。包括可能对工资待遇、职业发展、工作条件等方面产生的影响。若变更后工资会有所调整,应告知调整的幅度和计算方式;若涉及工作环境变化,也需说明具体情况。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告知劳动者其享有协商的权利。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强制变更,劳动者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劳动合同。
二、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要更改吗
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一般不需要更改。具体分析如下:
- **法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变更属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不影响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建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公司名称变更只是公司外在标识的改变,公司的主体资格和实体权利义务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就如同一个人,但其身份和本质并未改变。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双方的权利义务仍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当然,出于管理和操作的便利性考虑,公司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中涉及公司名称、法人等相关条款进行变更,但这并非强制要求。
三、公司规章制度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吗
公司规章制度一般不可以直接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具体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协议,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变更劳动合同条款需遵循法定程序,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公司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加强内部管理而制定的规则,虽对劳动者有一定约束力,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的约定。规章制度主要用于规范劳动过程中的一般行为和管理秩序,不能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诸如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核心条款。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若规章制度的变更属于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且变更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同时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劳动者在合理期间内未提出异议,可能会对劳动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也并非直接变更劳动合同条款,而是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对双方权利义务的适度调整。总之,公司规章制度不能随意变更劳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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